依參賽作品之攝影品質(60%)、創意(20%)、構圖(20%)進行評選。
■ 攝影品質:
隨著科技技術日新月異,攝影器材功能和周邊配備也不斷演進與提升,本競賽也因應時代趨勢轉變成長,新穎多樣的媒材是考驗創作者對影像藝術的詮釋,而新的詮釋方式也將改變觀者欣賞影像藝術的角度。但不變的是,創作者對攝影本質的訴求,包含對操作攝影器材的暸解、環境觀察、光源設定、時間守候,還有畫面的組成,以及與被攝者之間的對話和鋪陳等等,惟有經過多面向的考量與評估,方能捕捉創作者想呈現的瞬間片刻,因此對於參賽作品的要求,將依「攝影品質(60%)」進行評分。
■ 創意、構圖:
因本活動為「五張照片敘述一則影像故事」的競賽方式,創作者需構思如何透過五張照片呈現一則故事或一個概念,包含創意的發揮、畫面構圖、視覺張力、五張照片之間的邏輯與關聯性,以及與自訂主題切題的程度,均列為評審評分的標準。
■ 關於後製:
因科技的日益精進,賦予創作者更多元的手法和技巧進行影像藝術創作,可藉由不同功能的媒材達到各種多樣化的效果。故創作者可就其「攝影類型(風格)」思考影像後製的需求和處理程度的拿捏,若是利用微調增加影像美感、呈現細節與層次,及創作者想表述的敘事結構,仍可列入評分;反之若處理過度,亦可能失去「攝影本質」而不受青睞。科技雖然帶來高功能與便利性,但也考驗創作者的「視覺創意」與「美學表達」。
※ 繳件作品若有以下任一情形者,將視為資格不符,不列入評選之列:
1. 簡章報名者非使用本年度之報名表(附件一),使用本競賽歷年之報名表格亦視為資格不符。
2. 簡章報名者未繳交作品介紹(附件二)。
3. 簡章報名者未繳交親筆簽名之同意書正本(附件三)。
4. 相關文件未依本徵件簡章規定者(如列印格式、未經法定代理人簽章)。
5. 作品輸出尺寸不符合規定者,如4×6、3×5。
6. 參賽作品正面或背面加註浮水印或任何可辨識參賽者身份之文字、符號或動作。
活動官網:https://culture.skm.com.tw/ActEvent/Cweb/?ActUUID=807a24b9-5380-41f0-96e2-b98636e0267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