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 鬼
近些年以來,台灣的許多電視台,播出了許多的靈異節目,似乎台灣充滿了靈異、台灣到處都是鬼。雖然也請了不少通靈大師、捉鬼大師、民俗專家上節目解析,但對於鬼的定義也說不出個所以然。因此,特於此談談鬼,當成智識的交流。 凡人必然是三魂俱足、七魄安住,三魂即生魂、覺魂、靈魂,七魄即人身上流動的七種血液。當人死了,七魄俱散,生魂因超渡而消失,覺魂回歸神主牌(公媽牌),靈魂必須受審判,可能成佛成聖,可能入六道輪廻。入地獄道的謂之靈鬼,一年僅中元節那一天,可放出鬼門關,接受人間的供養。入餓鬼道的無法出鬼門關,稱之為餓鬼。覺魂原該歸位於神主牌,接受後代子女兒孫之供養。但,若逢子孫不願供養,或法師出錯未將覺魂引入神主牌,或根本無主、無名可以供養,這個覺魂就會在人間遊蕩,即稱之為孤魂野鬼。它們四處遊蕩討食,會惡作劇但不會真傷人,如逗弄三歲以下小嬰孩,讓父母去為小孩收驚,它們於是得到了供養。正常死亡時,生魂因法師的超渡而消失。若法師出錯而生魂仍留在人間,這就是標準的鬼。若因寃枉而死、情殺而死、仇殺而死時,生魂充滿了怨恨、憎恨、仇恨,法師未必能超渡的了,這就是所謂的厲鬼,真正會不利於人,有寃報寃、有仇報仇。無寃無仇也會不利於人,一般的說法是會捉交替。捉交替後才可以去投胎轉世,這是一般的說法,似乎寃死的鬼魂,可以理所當然的害人。當然,這絕對是荒謬至極的歪理,係以訛傳訛而積非成是的謬論。通常會出現捉交替的地方,必然是常會發生車禍、溺水、火災、山難等等,而這些地方原本就較不安全、較易人為疏失而出事,並非是先前出事寃死之鬼魂在捉交替。須知,人害人乃天理難容,而鬼害人亦同樣有罪。再說,寃有頭、債有主,寃死之鬼魂豈可濫傷無辜呢?另,民間有種習俗,即女人必須出嫁不可。否則,一旦老死之後,上不了自家的神主牌位,就會變成無主家神(無頭家神)。即無法接受後代子子孫孫的供養,這也是一種遊蕩人間的孤魂野鬼,當然這也就是民間有那麼多冥婚的原因。